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现将签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1)。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与本单位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书》(参考附 件2)。
3.各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短期访学人员、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书》(参考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责任书签订应逐层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室房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级责任书一年一签,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责任书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发放,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一份留存二级单位。
3.二级单位与所属实验室负责人签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参照学校提供《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2)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交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
4.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在学校提供《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3)模板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并完成签订。实验人员安全责任书有效期至责任人离岗/完成学业/合作结束,若责任人在校期间因更换工作岗位或指导老师,则需与变更后的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份交由实验人员保存。
5、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及归档工作应做到严谨、细致、完整。
三、工作安排
各二级单位需于4月3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原件两份;4月20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书》PDF文件;4月30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PDF文件。纸质材料提交到实验室管理科(滨湖校区行政楼503),电子材料发送到周乾坤OA。
联系人:周乾坤
联系电话:0561-380366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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