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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职能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监管和处置,组织设备类项目的计划、论证、申报、储备等工作,办理资产登记、调拨、调剂、转让、报废、报损、捐赠等工作。

3.负责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建立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变更和注销等,组织开展资产验收、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等工作。

4.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学校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验收等工作。

5.负责公有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权、建档、调配等管理工作,完成房产配置方案编制、使用监管等工作。

6.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组织实验室规划、立项、配置、建设、监管等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8.负责学校资产、采购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做好信息数据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9.负责资产、采购和实验室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承担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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