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4号)的要求,依据《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校行字〔2023〕53号)及《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国资实验字〔2024〕28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象为教学实验室与科研实验室,覆盖我校设置有实验中心或实验室的学院或单位。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及时组织自查,并于12月28日前完成对本单位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检查。
2.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常规性或阶段性工作资料,档案分类应规范,便于查找,以备学校核查。
3.依据《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国资实验字〔2024〕28号)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类、各级实验室开展针对性检查与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档案保存,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检查
在各相关单位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检查组于12月31日前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淮北师范大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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