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为确保2025年末资产结账和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采购、验收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采购审批:
(1)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不再审批;
(2)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完整的采购申请资料上传采购系统申请采购;
(3)未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完整的采购申请资料上传采购系统申请采购。
逾期将不再审批。
2.资产验收
本学期资产验收工作截止到12月5日。凡需要进行资产验收的单位应当于12月5日前办理验收手续,且在财务报销系统关闭前完成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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