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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42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2.安全风险专项排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建立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校一台账”。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

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关注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危化品及危废管理等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阶段(5月29日—6月12日)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结合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6月13日—6月16日)

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或对安全管理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抽查,对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管理制度建设、重要危险源管理、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与总结上报阶段(6月20日—9月30日)

学校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推动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并按省教育厅要求及时整理相关材料上报。

三、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要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组织进行实验室风险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可参考附件6中的表格示例)。二级学院将实验室风险清单汇总形成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台账。

2.自查完成后,各二级学院须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3.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版((word或excel及签字盖章版PDF))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周乾坤OA。相关纸质材料存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提纲).doc

       附表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xls

       附件5:淮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台账.docx

       附件6: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示例.png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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