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科基秘〔2026〕22号)工作要求,现对我校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开展2025年度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5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均纳入本次考核范围。具体考核仪器清单详见附件《大型科学仪器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明细表》。
本次考核评价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仪器运行机时、运行使用成效、对外服务成效等情况。
三、标志性成效
请各单位提供五个典型案例,简述以下内容:
1.大型仪器机组所支撑的项目名称、项目级别;
2.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支撑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
3.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情况。
以上内容需附必要的支撑材料及支持项目清单(如论文首页、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所提供的五个案例中,至少包含2个对外服务案例,优先提供服务企业的案例。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每个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大型科学仪器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明细表》及标志性成效五个案例的填报工作。
· 纸质版: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逸夫楼102室。
· 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双。
联系人: 李双 ;联系电话:3803527,13856184827
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感谢支持与配合。
附件: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明细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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